山洪及山洪灾害的基本特性

    山洪及山洪灾害与平原洪水及其灾害相比有着明显的不同。
    1.突发性
    山洪灾害往往是由暴雨形成的,由于暴雨强度大,加上特定的地质、地貌等下垫面条件,导致山洪来势凶猛。山丘区以变质岩、严重风化的石灰岩、花岗岩等组成的山体为主体,易冲蚀,有利于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的形成;山丘区坡陡谷深、高程起伏大,产流快。因此,汇流迅速,洪水涨势猛,极易突发成灾。从降雨到山洪形成一般只几个小时,最短的甚至仅1小时,往往防不胜防。
    2.区域性
    山洪灾害发生在整体趋势上区域性明显。山洪灾害多发区主要集中在降雨高值区中具备相应地理下垫面条件的地区。
    3.季节性
    特定的气候条件,导致降雨在年内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因此山洪及山洪灾害的发生也就相应地具有季节性。
    4.破坏性
    山洪的突发性,致使其危害性、破坏性极强。山洪成灾很快,顷刻之间,就可造成房屋倒塌、耕地被毁、公路中断甚至溪河改道,严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其破坏性强的突出表现是造成人员伤亡和基础设施损坏严重,恢复难度很大,有的甚至具有毁灭性。